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
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 第37號)等的有關要求,現向社會公眾進行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項目區概況
建設單位: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7 年7月26日獲得了原泰安市環保局的批復,批復文號:泰環審[2017]25 號。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于 2017 年 7 月開工建設,2018 年4月建成竣工,并于當月進行了生產及環保設備調試運行。項目實際總投資 7254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19944.19 萬元,實際占地面積 103411m²。該項目主體生產設備為 81 孔 LYDK55-17F 型搗固焦爐,焦爐炭化室高度為 5.5m,采用干法熄焦,配套建設了冷鼓、脫硫及提鹽、硫銨、終冷洗苯、粗苯蒸餾等化產回收裝置。項目建成后,實際年產干冶金焦約為 60 萬噸,全部用于石橫特鋼集團生產;實際副產焦爐煤氣 28950×104Nm3/a。項目建設的 55t/h 干熄焦余熱鍋爐供現有發電機組使用,未建設配套的 1×40MW 的抽凝式發電機組,無新增發電量。2019 年 1 月委托編制完成了《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通過了自主環保驗收。項目建設環保手續完備,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三同時”的要求。
本項目從建成至今已有多年,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焦化行業規范條件》自2020年6 月11日起實施,2014 年3月3 日公布的《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14 年修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 〕第14號)同時廢止;企業所處的環境功能區劃未發生改變,環境質量標準主要變化來自 2017 年10月發布的《地下水質量標準》、2018 年發布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由于2019年山東省發布實施了《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本著從嚴執行的要求,焦化廠裝煤、推焦、干熄焦、焦爐煙囪、粗苯管式爐、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篩分及轉運、硫銨結晶干燥等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2 煉焦化學行業排放濃度限值。同時,國家、地方等相關部門出臺了多項相關的規范、條例,而且,企業在多年的發展中根據市場、設備、環保等要求對生產、環保設等設施進行了提升,為此,石橫特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特委托我公司編制《石橫焦化制備原料氣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和環保部門之有關要求,開展了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
三、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經理
電話:0538-3693667
環評單位名稱: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濟南市歷山路50號
聯系人:張工
電話:0531-85870089
四、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項目所在地及周邊的個人和社會團體。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2021.11.15~2021.11.26),向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石橫特鋼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4日 |